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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小事 | 调解“上门” 打开“心门” 情归“家门”
  发布时间:2024-04-29 09:17:50 打印 字号: | |

在开原法院庆云法庭,有这样一名办案经验丰富的老法官,穿上法袍时,他公正严肃,日常接待时,他穿着朴实,笑容温暖,乐于与群众拉家常,群众们都热情地称呼他为老刘大哥。

他叫刘建光,是庆云法庭副庭长。说起多年的办案经验,尤其农村的赡养纠纷案件,他感触颇深。

“每一个小案件的背后,都关系着大民生。当前,农村赡养纠纷较多,对于这类案件,我们不能一判了之,应当以‘调’为主,在调解中解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帮助他们修复父母子女间的亲情,使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让家庭重回圆满和谐。”

日前,刘建光便秉承着这样的理念,成功调解了一起抗美援朝老兵的赡养纠纷案件。

2024年年初,一位抗美援朝老兵在二女儿搀扶下来到庆云法庭,艰难地说道:“我要起诉我子女,他们不给我赡养费!”

“老人家,您别急,您跟我说说具体是怎么回事?”刘建光一边把老人搀扶到椅子上休息,一边与老人深入交流,详细了解老人的诉求。

原来,这位抗战老兵有六个儿女,老人晚年一直在二女儿家中生活,二儿子、大女儿在山东生活,三子刚去世,本地能直接抚养老人的仅有大儿子、二女儿和三女儿。子女间因抚养老人问题闹得不可开交,甚至微信相互拉黑,将对方手机号拉入黑名单,不相往来,造成了老人无人赡养的境况,不得已,老人将子女告上了法庭。

该案已是老人第二次诉讼。第一次诉讼时,刘建光就做了大量调解工作,但是后来老人选择了撤诉。这次老人重新起诉,刘建光由此判断,老人的赡养问题并未彻底解决,便下决心要从“根”上解决问题。

于是,刘建光决定尽量以调解的方式,解决这起经历了“起诉--撤诉--再起诉”的赡养费纠纷案。

刘建光首先与老人的大儿子取得了联系,了解到了大儿子不给予老人赡养费的原因。大儿子认为,老人每个月有优抚金,足够老人的日常开销,老人的钱都给二儿子花了,房子给了三儿子,地给二女儿种了,自己没留“过河钱”,大儿子觉得不应该由自己赡养。刘建光又通过多种途径联系上了老人远在山东的子女,通过电话与他们沟通。彼时春节临近,二女儿也不愿再照顾老人,如果无人赡养,老人可能会住在没有取暖的农舍,衣食也难以保障。刘建光心急如焚,认为当下首先要做通老人身边子女的思想工作。考虑到三女儿目前家庭条件较差,有能力的只有大儿子、二女儿,刘建光便耐心细致地与他们交流。通过大量的思想工作,二女儿同意暂时将老人接回家过年。但同时,其他子女仍没有给予赡养费。

春节刚过,刘建光便及时安排开庭、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子女间剑拔弩张、针锋相对、状况频发,最后,大儿媳由于情绪激动,导致心脏病发作,叫来了120救护车,将近2个小时的调解以无果告终。老人夹在中间拉着法官的手,含泪无奈无耐地说:“刘法官,你已经做得很到位了……”

为缓和对立情绪,弥合亲情关系,庭后,庆云法庭召开了法官会议,深入剖析案情,决定还是以调解为主,尝试劝说子女们,以大儿子承担老人的日常赡养,其他几位子女给予赡养费的方式来解决此次纠纷。于是,刘建光多次到老人及其子女家中上门调解,与他们面对面、背靠背沟通、交流,耐心倾听双方的委屈及诉求,让他们的负面情绪得以宣泄。同时,又从法律层面向他们释明法理,从道德层面进行说服教育,最终使双方放下了心中芥蒂,重拾了亲情,达成了一致意见。

“感谢你啊,刘法官,这个结果我太满意了!”案件成功调解后,老人在大儿子和大儿媳的陪伴下,来到了庆云法庭,含泪握着刘法官的手激动地表示感谢。大儿子夫妻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告诉法官,他们自愿承担赡养义务,已经把老人接回家赡养,今后如果再发生赡养问题,他们将积极和其他弟妹沟通。大儿媳说:“把老人接回家的那天晚上,老人晚上高兴得睡不着,兴奋地唱着抗美援朝歌曲,说是感谢党,感谢党领导的好法官!”至此,一起老兵的赡养纠纷案得到了圆满解决,家庭亲情也得以修复。

刘建光感言:“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就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大事’。对于赡养纠纷来说,官司易断,亲情却难续,以‘如我在诉’情怀去化解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将会是我一直努力的方向。”


 
责任编辑: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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