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汲取榜样力量 担时代之责 | 记昌图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王志刚
  发布时间:2023-09-12 16:03:20 打印 字号: | |

榜样是一面旗帜,鼓舞斗志。榜样是一座灯塔,指引方向。榜样是看得见的标杆,榜样是听得见的号角。为充分发挥模范示范作用,积极引领广大干警汲取榜样力量,持续锚定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提出的“上台阶、创一流”目标,打造崇尚英模、尊重英模、争当英模的铁岭法院英模文化,即日起推出“汲取榜样力量 担时代之责”系列专栏,展示铁岭法院先进集体和个人风采,激励广大干警对标先进,为推进实现全市法院工作现代化依法履职尽责,为打好打赢新时代辽宁振兴“辽沈战役”铁岭战场攻坚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爱岗敬业情系群众 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官

记昌图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王志刚


王志刚,1970年1月出生,1991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昌图县人民法院老城人民法庭、双庙子人民法庭,民事审判三庭、二庭、一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员额法官等职务。现任昌图县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王志刚多次荣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荣立三等功一次。2016年,王志刚荣获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倾心化纠纷 挽救濒危家庭

“离婚留给双方家庭及子女的伤痛是永久的。”

“其实,有相当一部分发生离婚诉讼的家庭是可以通过调解等方式和解的,离婚的原因,也大多是家庭琐事,涉及具体原则事情的比例很小。”

王志刚主张多用和风细雨式的调解,要善于“倾听”,具备用通俗易懂语言“拉家常”式的技巧,要走进当事人的心里,让当事人换位思考,至今已挽救500余个濒临破裂家庭。

在民事审判三庭工作期间,王志刚承办了一起离婚案件。男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认为夫妻感情破裂,要求与妻子离婚。被告亲属应诉后提交了书面答辩,认为原告存在家庭冷暴力、有出轨嫌疑和转移财产的行为等情形。当时,患有抑郁症的被告正在住院治疗,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

作为主审法官,王志刚亲自到双方居住的社区、工作单位进行调查了解情况。经调查,王志刚认为双方夫妻感情没有达到破裂程度,主要问题还是被告与公婆之间存在多年矛盾,原告才有了离婚念头。

功夫不负有心人。王志刚通过多次与原告、被告进行唠家常式思想沟通。被告认识到自己在夫妻关系处理与赡养老人等方面存在偏见和不足,主动提出解决方案。并取得了原告的谅解,原告主动撤回了离婚起诉。夫妻二人和好如初。

王志刚表示,一个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才能营造充满生机活力的和谐社会,要身体力行为平安昌图、法治昌图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不徇私情 一心为民守初心

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王志刚在审理一起侵权案件中,被告的亲属与王志刚的父亲是工作中老同志关系,多次来法院找到王志刚沟通说情。但是,王志刚每次都公平公正地耐心解答案件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

最后,王志刚以事实为根据,秉公办案、公平公正地作出了裁判,取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信服和认可,树立了良好的法官形象。王志刚不徇私情、拒绝人情干扰的行为,正是对“三个规定”的严格贯彻落实。


在民事审判二庭工作期间,王志刚审理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其中涉及很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因大量借款户均生活在农村,有的外出务工不在家,送达法律文书出现了难题。王志刚主动和当事人所在的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取得联系,亲自到被告家中送达法律手续并耐心宣传法律,及时做好调解疏导工作。很多案件在被告家就能够达成分期还款调解协议,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又提高了办案效率。

多年来,他帮助金融企业收回10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金融企业的点赞。 


身残志坚 彰显先锋本色

2000年,王志刚积劳成疾不幸患双侧缺血性股骨头坏死,但他仍然坚持工作在审判一线。

在民事审判一庭工作期间,王志刚审理了大量发回重审的重大疑难案件。其中,在审理原告吴某与昌图县某高级中学劳动争议案件中,在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依法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该判决得到了上级法院的支持。使原告在退休后得到了相应的经济补偿,保障了作为劳动者的生存权利,实现了公平正义。原告将写有“公正执法,情系百姓”的锦旗送到王志刚手中,表达感激之情。

“身残志坚,用实际行动诠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对王志刚现实工作的真实写照。

32年来,王志刚在平凡的岗位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光荣使命和神圣职责,共审理近4000件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在审理中,王志刚坚持每一起案件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徇私情,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一致好评和认可。



 
责任编辑: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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