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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郑重声明
  发布时间:2013-08-05 12:13:36 打印 字号: | |
  近期,我市多位市民接到以催领传票为内容的语音电话或人工电话,告知市民在指定时间到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开庭传票或接受刑事问询,并告知铁岭中院办公电话号码供市民查询,或称逾期领取将承担法律后果。部分市民轻信后,对方称语音电话将转为人工服务,并对市民个人信息进行详细追问。

  经调查,上述电话系不法分子盗用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名义拨打,以送达传票为名,利用群众对法律和人民法院的信任,借机套取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后非法牟利。

  鉴于上述情况,为避免广大市民上当受骗导致财产损失,本院郑重声明:

  人民法院送达传票均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送达方式分为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和委托送达,不会采用自动语音系统进行通知。如法院工作人员通过人工电话催领传票,会将诉讼当事人的信息如实告知,并留下具体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号码,而不会套取当事人个人信息,更不会在未履行法定手续的情况下向当事人直接收费或扣款。

  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此提醒市民:接到类似电话后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避免恐慌、理性判断,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要透露自己及亲友的身份证号码、存款、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如有疑问,可拨打110咨询,或向亲友核实,并建议在识破不法分子骗局后,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积极协助警方破案。

                             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三年八月二日
责任编辑: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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